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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38亿预付款与供应商不合 东阿阿胶和鱼跃医疗或违规确认收入

2019-05-28 17:51:26  来源:新浪财经    

  5月24日,九州通就年报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复。

  然而,就是这份问询函回复公告,再度让九州通陷入上下游企业财务数据“打架”的舆论旋涡。

  37.96亿预付款数据与供应商年报数据无法吻合

  在问询函中,上交所询问九州通: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37.96亿元,占净资产的比重达到20.56%;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同比增长47%,公司解释因加大与优质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力度,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对象列示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对象、金额、是否为关联方,以及交易内容或产品类型等情况;(2)说明上述优质类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及公司与其合作的变化情况、所涉及的产品类型以及预付条件等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模式、产品结构等相关方面,量化分析公司预付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在回复函中,九州通披露了预付款项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其中,对第一名——东阿阿胶(SZ.000423)的预付款余额为4.80亿元,对第三名——鱼跃医疗(SZ.002223)的预付款余额为1.82亿元。

  然而,九州通披露的这一数字却无法与后两家上市公司年报数据相匹配。

  东阿阿胶(SZ.000423)2018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截至2018年年底,对外预收款项仅有4.65亿元。见下面东阿阿胶的年报截图:

  而东阿阿胶这4.65亿元预收款中,还有2.04亿系对关联方的预收款。

  也就是说,九州通披露对供应商——东阿阿胶的预付款,比东阿阿胶自己披露的,存在至少2.2亿元的差额,即东阿阿胶对非关联方客户的预收款为:2.65亿元=4.65亿元预收款-2.04亿元对关联方的预收款;九州通披露对东阿阿胶预付款为4.80亿元。

  同样的差异也出现在鱼跃医疗(SZ.002223)上。九州通在年报问询回复函中称公司对鱼跃医疗的预付款余额是1.82亿元。而公司价值线从鱼跃医疗披露的2018年年报上发现,该公司合并报表中,对外披露的预收款项余额却仅有1.22亿元。

  就比例而言,九州通与鱼跃医疗两者的差异更为离奇。这意味着,九州通所披露对鱼跃医疗的预付款,比后者自己披露的从所有客户上收到的预收款还要多50%。

  牵出药企提前确认收入的潜规则

  事实上,资产负债表的“预付款项”与“预收款项”对于两家存在上下游业务关系的企业而言,存在对应关系。它的会计含义是:甲作为采购方,向供货方预付了2亿元;那么,与之相对应的,乙的账上也应该显示预收甲的采购款2亿元。

  当然,这种对应关系是理论上的,在会计实践中会有各种因素导致这一数据产生偏差。九州通方面对此的解释是,自己公司的预付账款与供应商预收账款无法对应,存在以下几种原因:

  1、统计口径因素。九州通上游供应商众多,无法对这些供应商的实际控制关系进行追溯,从而在披露前五大预付款客户的时候与后者所报的数据存在差异。

  2、确认时点存在差异。厂家发货到九州通收到货确认存在时间差。导致九州通的部分预付款,在厂商发货后即计入收入,从而未在预收款项中体现。

  3、公司部分预付款采用票据方式支付,对方收到票据后背书转让或贴现,导致该部分转入货币资金等科目。

  然而,这种几种解释均有些牵强。以统计口径为例,现在的情况是九州通自己披露的预付款,比供应商披露的对所有客户收取的预收款还要多。如果说存在统计口径问题,那么这种差额只会更多。

  至于预付款采用票据方式支付,导致对方预收款项科目没有体现该部分金额,更是无从谈起。预收账款、预付账款作为资产负债表科目,体现的是企业对外债权、债务关系,不可能因为收到的是票据,就导致这一债权债务关系消失。

  唯一合理一些的解释是,供应商和客户在收入确认时点上的不同,从而导致上述差异。但按照常理考虑,确认收入时点不同也不足以导致如此大的差额。以东阿阿胶为例,该公司2018年年报显示,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73.38亿元,而该公司的三季报显示,1-9月份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3.84亿元,也就是说第四季度期间的营业收入为29.54亿元。

  这意味着,在2018年12月31日24:00时这一时点上,刚好有九州通至少2.2亿元的采购(占东阿阿胶四季度营业收入的7.4%)从东阿阿胶库房发出(发货即确认收入),但尚未送到九州通的库房和验收(仍处在预付货款状态)。在同一时间,鱼跃医疗库房发出至少6000万元的货物,仍在运送的途中,尚未未送到九州通的库房和验收。

  即使换一个角度,东阿阿胶与鱼跃医疗以产品出库为确认收入时点,也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销售商品收入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显然,刚刚从供货方出库的产品,无法在会计上判断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属于在途货物,且后者尚未验收)。

  另经东阿阿胶证券部人士证实,该公司会计政策为产品出库即确认收入。

原标题:九州通38亿预付款数据打架 东阿阿胶或违规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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