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网-解读信息时代的商业变革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鸿海出售旗下子公司清华紫光集团的全部股权

2022-12-17 09:43:19  来源:集微网    

  据路透社报道,鸿海集团周五表示,其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已同意出售陷入困境的清华紫光集团的全部股权。

  鸿海集团在给台北证券交易所的一份声明中表示,由其在中国大陆上市的子公司富士康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控股 99%的兴微基金已同意以至少 53.8 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其所持股份。

  据悉,鸿海公告指出,大陆地区投资事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之转投资事业兴微(广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简称兴微基金)(持股99.99%),以不低于人民币53.8亿元(新台币约237.26亿元)或支付时晟粤广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简称晟粤广州)。

  鸿海表示,净值对应兴微基金所持份额价格或各方另行一致同意的其他价格的最高者将所持有48.91%之晟粤广州有限合伙份额全数处分予烟台海秀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简称烟台海秀)。处分后,兴微基金对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及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之股权为0%。

  富士康在7月份披露,它是清华紫光集团的股东。兴微控制着另一家实体 48.9% 的股份,而该实体本身持有拥有紫光集团全部股权的公司20%的股份。

  鸿海表示,先前是因财务考量投资紫光,唯因时序已届年底且程序上尚无法定案,为了避免此案延宕而可能产生之诸多不确定性,因此决定处分紫光持股。

  针对此案,鸿海说明,先前工业富联基于财务投资考量,通过兴微基金转投资晟粤(广州)、再转投北京智广芯。

  最终投资紫光案,因时序已届年底且程序上尚无法定案,为了避免此案延宕而可能产生之诸多不确定性,或影响后续投资布局与资金运用弹性,故兴微基金将转投资晟粤(广州)之全数合伙份额,转让给予烟台海秀集成电路产业投资中心。待转让完成后,工业富联将不再间接持有紫光集团。

免责声明: IT商业新闻网遵守行业规则,本站所转载的稿件都标注作者和来源。 IT商业新闻网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IT商业新闻网”, 不尊重本站原创的行为将受到IT商业新闻网的追责,转载稿件或作者投稿可能会经编辑修改或者补充, 如有异议可投诉至:post@itxinwen.com
微信公众号:您想你获取IT商业新闻网最新原创内容, 请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IT商业网”或者搜索微信号:itxinwen,或用扫描左侧微信二维码。 即可添加关注。
标签: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相关阅读RELEVANT

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