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网-解读信息时代的商业变革
当前位置: 首页 > 智汽车 > 正文

深圳女子新购奔驰一月故障三次,多次要求换车遭4S店拒绝

2019-04-16 09:47:29  来源:深圳大件事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因新车漏油退换车受阻,坐引擎盖上哭诉维权一事引发关注。当事人花66万买了新奔驰车,刚开出4S店就发现发动机漏油,但店方的解决方案令其无法接受。

        深圳魏女士日前在大兴罗湖奔驰4S店内订购了一台价值30多万的奔驰e200L,但是,购车后的一个月内,出现三次故障。魏女士提出换车后,多次被4S店拒绝。

       就此事,大兴罗湖奔驰4S店一名销售经理回应称,换车不符合规定,已联系魏女士处理此事。

       今年2月25日,魏女士和自己的爱人在大兴罗湖奔驰4S店内订购了一台奔驰e200L,当即便支付了3万元的定购金。3月12日,销售打来电话说到货了,魏女士和自己的爱人便到4s店内提走了车辆。根据魏女士提供的销售发票,该车的发票价格为37万余元。“算上其他的业务,最终的落地价格为44.2万元”。

  喜提爱车,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中。3月16日下午2时53分,魏女士开车外出,车子一打火,便收到提醒:“水温升值130度,冷却液停车,关闭发动机”。

       而当时,新车才刚行驶了184公里。

  出现故障后,魏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4S店。据其介绍,当时销售告诉她,让她自己联系奔驰SOS拖车。在几番争取下,4S店才叫拖车过来拖走。

        4S店检测结果回复,发动机系统故障,需要做软件升级,升级完回复没有问题了。

  魏女士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刚买的新车就出这样的故障”?她联系了售后,要求领导出面,做换货处理。

       魏女士“但是,售后告诉我,说不能换车,只能维修。几经沟通,售后说这是普通的小问题,做软件升级就没问题了,不用太担心”。

  不得已的情况下,魏女士接受了事实,把车开回了家。

  没有想到的是,4月3日一大早,魏女士一家在停车场打火时,又遇到了同样的问题。魏女士说,“没办法,只好再次拖去维修,修完又说没问题了,又开回来”。

        一大早,车子又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当时,魏女士车子的行驶里程数为677公里。期间,她再次要求4S店领导出面,协商换车事宜。“他们不予理睬回应,最后又不了了之。”

  时隔五天后,4月8日8时30分左右,魏女士在停车场开车准备上班,打火时却又遭遇了第三次故障,车子无法启动。随后,魏女士将车子送至4s店。

        魏女士“这次4S店口头回复,说排查怀疑是水泵问题,需要更换水泵。我车子的行驶里程数才865公里。”

  在车子送至维修期间,魏女士还一直收到奔驰短信通知,“车辆起动机电量处于临界点”。

        对于此事,魏女士感到很是纳闷。无奈之下,她拨打了奔驰官网的4008181188客服电话,但客服均回复称,“他们会联系4S店来处理”。为了解决问题,魏女士还在奔驰官方微信公众号星友荟发帖,但是发出没多久后便被删除,“发布内容存在敏感词汇”。

         就此事,大兴罗湖奔驰4S店销售经理回应称,一开始,我们也与客户进行了积极沟通,客户也同意维修,该换的配件也已更换。

        大兴罗湖奔驰4S店销售经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她提出一些法律框架外的事情(要求退换车)。我们明天约定了协商此事,目前正在沟通。”

  魏女士则表示,这台车买回至今,还未上过高速。平时,她只是用于在市区上班,接送孩子上学。一个月时间,有半个月是放在4s店内做修理。

        魏女士“这种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真的跑高速长途,后果不堪设想,为什么不给我换车?”。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颜昭雄律师表示,魏女士主张是否合理,应根据事实而定,奔驰4S店也有义务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向魏女士说明清楚该辆车辆故障是否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更换、退货情形。

  颜律师分析,本案中,4S店在车辆3次发生故障后,并未明确告知魏女士故障原因,魏女士只是一名普通消费者,不是维修技工,怀疑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也是人之常情。

  4S店有义务解释,该问题是否与安全性能有关,是否与某些车辆的核心部件有关,汽车是一种极为复杂的商品,一般消费者不掌握相关技术知识。事实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明确规定,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修理记录应当便于消费者查阅或复制。

  颜律师称,即使相关质量问题不影响安全性能,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责任编辑/李建英】

免责声明: IT商业新闻网遵守行业规则,本站所转载的稿件都标注作者和来源。 IT商业新闻网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IT商业新闻网”, 不尊重本站原创的行为将受到IT商业新闻网的追责,转载稿件或作者投稿可能会经编辑修改或者补充, 如有异议可投诉至:post@itxinwen.com
微信公众号:您想你获取IT商业新闻网最新原创内容, 请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IT商业网”或者搜索微信号:itxinwen,或用扫描左侧微信二维码。 即可添加关注。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相关阅读RELEV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