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北京市司法局副局级干部王群、行政审批处处长徐迎春、行政审批处工作人员李翠霞一行莅临中银律师事务所调研考察。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闫鹏和,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董婉、刘振宇、吴则涛,高级合伙人黄云艳,运营总监付婷婷等一同接待。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级干部王群
为规范、有序地在北京市开展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合伙联营的工作,进一步密切香港、澳门与内地律师行业的合作,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政策及司法部相关工作安排,王群同志一行于近期走访在合伙联营方面有实践经验的律师事务所,考察合伙联营的运营模式及运营情况,总结先行先试经验,以在响应国家新政策,落实新举措,制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香港和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本市开展合伙联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工作时加以参考和借鉴。
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闫鹏和
中银律师事务所与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香港方式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的中银-力图-方氏(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简称:联营所)于2016年7月8日正式开业,这是国内首家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合伙联营的律师事务所。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包括横琴自贸试验片区探索实践的“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 在内的27项改革试点经验,联营所模式获批在全国复制推广。会上,闫鹏和律师向到访领导介绍了联营所的基本情况,并表示联营所的成立,在促进中银律师事务所各分支机构的业务开展及合作、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推进中银律师走向全球化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处处长徐迎春
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处工作人员李翠霞
王群同志一行对联营所设立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了详细了解,仔细询问了政策落地、业务开展、律师考核、人员聘用等实际问题的执行情况,我所参会律师分别对相应问题进行了详尽回答。王群同志对联营所寄予期望,希望联营所的成立起到实效作用,能在法律服务业务方面取得真正的效益。
会议最后,王群同志表示,中银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知名律所,是律师界的一个品牌,希望中银能发展得越来越好!
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董婉
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刘振宇
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吴则涛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云艳
事务所运营总监付婷婷
中银律师事务所早在2016年之前就致力于推进内地、香港、澳门三地法律事务的跨区域和跨法域合作。联营所的成立,得到了司法部、港澳司法界、港澳中联办、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自办、珠海市政府、横琴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使横琴自贸区成为全国唯一可以提供中国法律、英美法系和大陆双向法律服务的地区。在当前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宏观背景下,中银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加强在华南地区的业务布局,向联营所提供支持,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政策,推动行业发展,并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