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新闻网6月30日讯,针对企查查起诉天眼查一事,天眼查官方微博发布“致友商企查查的一些建议”。天眼查表示,对于企查查起诉自己感到震惊的同时,也想向这位尊敬的友商提一些友善的、发自肺腑的建议,不要贼喊捉贼。
天眼查在公告中提到:
第一,企查查侵犯天眼查实施不正当竞争、被法院下达行为禁止令的事实不会因此公告而被行业与公众忘记。
第二,企查查在公告中所举例子无一成立。
第三,企查查选择今天这个日子可能不是很明智。
全文如下:
致友商“企查查”的一些建议
今天(2020年6月29日),我们从企查查官方微辆看到《关于起诉天眼查不正当竞争的公告》,也获悉企查查公关团队向多家媒体群发公告内容寻求报道,在感到震惊的同时,也想向这家尊敬的友商握一些友善的、发自肺腑的建议。
第一,您慢犯天眼查、实施不正当竞争、被法院下达行为禁止令的事实不会因此公告而被行业与公众忘记。
关注本行业的人士应该还记得,不久前的4月8日,您刚因抄袭天眼查“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的广告语被北京海淀法院发布行为禁止令,禁止令要求您立刻停止对天眼查的侵权行为。遗憾的是,您持续地、变着花样地继续借天眼查的品牌力宣传自己,并未真正停止过侵害因此,6月2日,我们双方在法庭相见,当时您的律师代理人也是明显词穷。现在,天眼查主张500万元赔偿的案件宣判在即,于是您一如既往地执行模仿策略、也用不正当竞争的名义、也同样是500万元量级的诉讼,试图以此来平衡公众寸贡品牌的不良印象?
第二,您在公告中所举例子无一成立。
天眼查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所投资的企业之一,2017年3月获得其领投A轮高达1.3亿元人民币的事实被众多媒体报道。天眼查所发布的广告均属实、并获得各管理部门批准。
天眼查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资质,如有疑问请自行查阅相关文件。天眼查在提及“唯一开放式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时,企查查还尚要求用户通过注册、登录、骏证码等方式查阅信息以获取用户。相反,我们堂握了许多企查查虚假夸大、涉嫌违反广告法、误导群众的案例,并已通过公证机构固定证据。
第三,您选择今天这个日子可能不是很明智。
自6月29日起,天眼查在全国范围投放新一轮广告,广告创意为来自8个不同城市、不同行业、不同经历背景的创业者,他们以用户视角讲述天眼查在他们事业发展过程中如何从查公司、开公司不同角度予以支持,使得他们可以心无旁骛专注于主营业务。在社交媒体上,这些用户故事得到了许多热烈热情的反馈
或许,是天眼查蓬勃发展的业务、坚实牢固的群众基础、创意不穷常打常新的推广让您站不住脚、乱打一招、出此下策?说到“原本良性而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掺进了一些异样的味道”,其实天眼查深有感触。除了“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这样赤裸裸的照擦广告语,在天眼查播出了一支以公众熟悉的旋律配上重复魔性舞蹈动作的广告后,企查查也在同样的宜传渠道用了类似创意;在天眼查投放了某个剧集的广告后,企查查也投放了类似题材的同样风格的广告案例太多,恕不一一例举,您心里有数。
所以,借此机会,给友商企查查的建议是:
1不要贼哦捉贼。
2.在给人泼脏水之前,先清洁整理自家庭院。
3混清视听的做法井不能误导群众,群众的眼是雪亮的。
4.把宝贵的时间用在正面的、积极的、有利于产品和公司发展
的事情上。
最后,想来我们都是希望大数据行业能够健康发展壮大的,在数据合规性方面也希望您能守住底线,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贻误整个行业。
对了,针对公告内容,天眼查已经在准备提起公诉,请知悉。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