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新闻网讯】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栏目,发现《IT时代周刊》杂志第161期封面报道《搜索引擎——真实的谎言》这篇文章和调查后,连续两次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一时间,社会反响强烈!这个报道,让人们彻底认识到了互联网竞价排名服务存在诸多问题,搜索引擎正在严重侵扰信息甄选机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人工干预已沦为搜索领域的潜规则,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在商业利益围剿中显得苍白无力。为此11月28日,IT商业新闻网与IT时代周刊共同举办了主题为《要金钱还是要公正》的座谈会,邀请产业界的官、产、学、研代表,集中就“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等网络消费者关心的话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以下是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青的部分精彩观点。

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长青
李长青精彩观点:
一、我对百度提起反垄断申请就是要做这样的批评的事情,11月《法制日报》的发文在互联网引起比较大的反响。我们要做这件事(代理全民医药网起诉百度垄断)的核心就是反对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封杀中小网站,这不是竞价排名本身的问题,今天的这个主题是要金钱还是要公正,百度今天没有来人我觉得很遗憾。我觉得既可以要金钱也可以要公正,我认为这不是一个二选一的题目,应该可以同时做到。
二、我们不是解决竞价排名的问题,是要解决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行为,法律并不禁止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果一旦滥用,就会出现市场支配行为。《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市场经济活力,保护市场竞争秩序,但是百度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封杀小网站,直接侵害了这些竞争者主体地位,主体都没有了还有什么竞争,所以同样是违反《反垄断法》的。
三、我们可以在两个战线分头行动,搜索引擎行业的人在做行业自律的事情,法律人则是推动立法进程。
四、黑名单制定,屏蔽一个网站,特别是合法注册网站,一定程度上代行了行政执法权,应该由谁做出这个决定?我认为不应该由搜索引擎自身定义,应该由行政部门决定。
五、我认为排除自身道德素质因素,谷歌现在之所以不这么做,因为他们没有上升到这种市场支配地位,资本的属性就是逐利,如果他占据这种市场支配地位,没有很强外部约束的情况下,也可以这样干。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打到百度,而是规范百度,规范整个互联网秩序,建立互联网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
六、竞价排名作为搜索引擎是一种盈利模式,是一种商业化运作,我认为这个盈利模式本身无可厚非,应该纳入广告法的管理范围,用广告法调整它。
(注:李长青为代理全民医药网诉讼百度垄断的律师)
假如唐骏学历查出来有问题的话,盛大公司应该及时澄清更正,对于唐骏也应该给予谴责。不过这个事情对公司的业绩和股东权益的保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