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家庄/沧州/廊坊暂缓机动车尾号限行
12月22日起,河北省石家庄、沧州、廊坊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具体信息如下:
为方便群众,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经市政府同意,自今日(12月22日)起,石家庄市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 沧州
为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自今日(12月22日)起,沧州市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根据市疫情防控形势和道路交通实际,为满足市民群众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自今日(12月22日)起,廊坊市全市范围内暂停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与北京市同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