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3 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在吉林、广东、四川、新疆四省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
据介绍,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公开处理消费者投诉相关的政府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浏览。目的是减少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发挥消费者充分知情、自主选择的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来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使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公示不是“黑名单”,市场占有率高的经营者,客观上消费纠纷往往也比较多,还需要关注经营者对待消费者的态度、处理投诉的效率、自身改进的情况等。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动各地探索试点,取得一批有益经验,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在此基础上,总局开发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吉林、广东、四川、新疆四地开展试点,网址如下:
https://jl.tsgs.12315.cn(吉林)https://gd.tsgs.12315.cn(广东)https://sc.tsgs.12315.cn(四川)https://xj.tsgs.12315.cn(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