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音乐上市第一股,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简称腾讯音乐)遭遇“横祸”,消息显示,包括Glancy Prongay & Murray LLP、The Schall Law Firm、Levi & Korsinsky、 Rosen Law Firm、Robbins Arroyo LLP、Pomerantz Law Firm等在内的美国律所对其发起“集体诉讼”。
关注财经的朋友可能对此并不陌生,因为近年来,包括中石油、新东方、分众传媒、兰亭集势、世纪互联、唯品会、阿里巴巴、微博、老虎证券在内的众多中国上市企业都曾遭遇过这样的“集体诉讼”。数年来涉及中概股的集体诉讼案中,美国罗森、Robbins Arroyo、Pomerantz等律所在代理律师所名单里更是频频出现,不啻为华尔街做空机构这一“打手”形影不离的“诉棍”。
美国资本市场的交易制度具有做空机制,这给“打手”和“诉棍”们足够的活动空间。在美国资本市场里,做空机制被视为市场的自发规范行为,从而一直存在于合法交易之中,也在监管中给做空者留下巨大的监管空白,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及金融危机之后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均没有涉及调查公司,也没有对空头之间的自营交易、关联交易做出限制。
在这个背景下,出海上市的中概股持续被尝试恶意做空,自然成为司空见惯。有业内人士表示,在这背后一条成熟的利益产业链已经形成,其中负责冲锋陷阵的就是那些产业链中的受益者——美国律师事务所们。“如果有投资者因诉讼获得赔偿,美国法律制度允许集体诉讼按照索赔金额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比例或高达50%,而这也正是律师们的动力所在。”
虽然这些以诉讼为名、行敲诈之实的案件,多以和解或尚不明确告终,但50%的暴利足够做空机构与律所们行动起来。另一方面,在这些集体诉讼案中,也不乏竞争对手们的身影,通过与“打手”和“诉棍”们的联合,打击上市公司市值和股价,已经成为一些企业惯用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正面战场赢不了,就在背后捅刀。
在世界性资本市场寒冬和中美贸易紧张的双重背景下,“华尔街”饿狼正伺机而动,中概股们对此要有警惕,但更重要的是加强对自身的法律保护。